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行政事业性收费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浙价成【2015】86号)
发布时间:2016-10-12来源:省海洋与渔业局字号:[ ]



【上一篇】 【下一篇】 【我要纠错】 【我要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