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4.19亿元,增长21.4%,其中,税收收入646.25亿元,增长18.5%;非税收入97.94亿元,增长44.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5.17亿元,增长69.5%。
注:根据财政部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实施,国内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中央与地方的分享比例调整为50%:50%;根据我省规定,从2016年11月1日起,全省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本文所指的增长为调整后的同口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