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争做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排头兵,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快推进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2018年底前建成功能强、服务优的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12348浙江法网;加大12348浙江法网推广应用力度,明确12348浙江法网后台服务的工作标准规范,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开发法律服务人工智能和手机移动APP。加快建设浙江司法行政案例库;研究发布市场化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落实《浙江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标准》,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e服务微信群”建设,改革创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培育一批乡村“法治带头人”。
二、积极打造最佳营商法律服务环境。组织开展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最佳营商法律服务环境指数体系。
三、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部分司法行政事务村(社区)代办制,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更多法律服务事项延伸,加强司法行政业务数据共享和办理事项标准化建设。
四、大力发展现代法律服务业。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加强律师执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成各市律师行业党委建设工作,全面实施律师业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育行动计划。开展律师调解、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等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制定我省实施意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我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实施意见》,积极推行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革,稳妥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探索建立互联网公证处,深化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夯实公信力基础。建立司法鉴定机构行政许可与机构资质认定联动审批制度,完善鉴定机构准入、监管与退出机制,组织实施“两高四化”司法鉴定机构建设行动计划,加强鉴定人才梯队培养和高端人才引进。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完善申诉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探索开展“法律扶贫”工作,组织实施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及时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认真做好2018年度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五、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六、大力加强监狱工作。积极推进监狱治本安全观示范试点工作,继续开展修心教育,健全完善在押服刑人员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机制,健全完善预测预警预防体系,全面实施“四规范一公开”制度,强化监地衔接工作,深入推进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创建,认真做好湖州监狱收归省级管理的移交衔接工作。
七、大力加强戒毒工作。扎实推进国家标准委“‘四四五’戒毒模式工作管理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组织开展“规范文明科学”戒毒所星级创建活动,加快重点戒毒治疗方案研发和推广,构建“家庭治疗、家属学校、家庭回访”工作平台,建立强制隔离戒毒解除人员跟踪评估制度,加快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进度。
八、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加快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监狱人民警察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九、创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广“大数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体系。探索推进涉外纠纷、网络交易、知识产权、金融等行业领域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工作落地见效。
十、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开展尊崇、学习、遵守、维护、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做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工作。制定出台《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评价体系,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积极推行法治宣传教育项目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项目立项申报、实施通报、绩效评审等机制。做优做强“之江法云”微信塔群,建立专业化的以案释法平台。部署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创新与专业文化传播机构合作方式。建立司法行政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社会公众走进司法行政——“之江法声”系列宣传活动。
十一、大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提升我省基层依法治理经验做法,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实施《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建设、依法治企等工作。
十二、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刑罚执行数字化平台和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成司法行政指挥中心,组织开展信息化应用全员培训,切实加强网络安全工作。
十三、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研究制定我省加强司法所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建设。创新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专兼职统计人员队伍。制定出台《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
十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活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基层党委班子建设,指导省属监狱党委换届工作。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实施党务公开,全面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十法”。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组织开展第六届“十大百优”评比表彰宣传活动。健全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强化职业保障。推进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加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36条办法”精神,认真查找、整改“四风”突出问题。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发挥厅党委巡察(督察)组探头作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开展经常性、针对性、主动性的纪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