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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3-20来源:省司法厅字号:[ ]

  

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争做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排头兵,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快推进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2018年底前建成功能强、服务优的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12348浙江法网;加大12348浙江法网推广应用力度,明确12348浙江法网后台服务的工作标准规范,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开发法律服务人工智能和手机移动APP。加快建设浙江司法行政案例库;研究发布市场化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落实《浙江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标准》,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e服务微信群”建设,改革创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培育一批乡村“法治带头人”。

二、积极打造最佳营商法律服务环境。组织开展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最佳营商法律服务环境指数体系。

三、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部分司法行政事务村(社区)代办制,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更多法律服务事项延伸,加强司法行政业务数据共享和办理事项标准化建设。

四、大力发展现代法律服务业。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加强律师执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成各市律师行业党委建设工作,全面实施律师业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育行动计划。开展律师调解、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等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制定我省实施意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我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实施意见》,积极推行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革,稳妥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探索建立互联网公证处,深化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夯实公信力基础。建立司法鉴定机构行政许可与机构资质认定联动审批制度,完善鉴定机构准入、监管与退出机制,组织实施“两高四化”司法鉴定机构建设行动计划,加强鉴定人才梯队培养和高端人才引进。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完善申诉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探索开展“法律扶贫”工作,组织实施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及时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认真做好2018年度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五、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六、大力加强监狱工作积极推进监狱治本安全观示范试点工作,继续开展修心教育,健全完善在押服刑人员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机制,健全完善预测预警预防体系,全面实施“四规范一公开”制度,强化监地衔接工作,深入推进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创建,认真做好湖州监狱收归省级管理的移交衔接工作。

七、大力加强戒毒工作。扎实推进国家标准委“‘四四五’戒毒模式工作管理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组织开展“规范文明科学”戒毒所星级创建活动,加快重点戒毒治疗方案研发和推广,构建“家庭治疗、家属学校、家庭回访”工作平台,建立强制隔离戒毒解除人员跟踪评估制度,加快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进度。

八、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加快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监狱人民警察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九、创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广“大数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体系。探索推进涉外纠纷、网络交易、知识产权、金融等行业领域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工作落地见效。

十、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开展尊崇、学习、遵守、维护、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做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工作。制定出台《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评价体系,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积极推行法治宣传教育项目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项目立项申报、实施通报、绩效评审等机制。做优做强“之江法云”微信塔群,建立专业化的以案释法平台。部署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创新与专业文化传播机构合作方式。建立司法行政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社会公众走进司法行政——“之江法声”系列宣传活动。

十一、大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提升我省基层依法治理经验做法,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实施《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建设、依法治企等工作。

十二、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刑罚执行数字化平台和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成司法行政指挥中心,组织开展信息化应用全员培训,切实加强网络安全工作。

十三、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研究制定我省加强司法所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建设。创新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专兼职统计人员队伍。制定出台《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

十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活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基层党委班子建设,指导省属监狱党委换届工作。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实施党务公开,全面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十法”。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组织开展第六届“十大百优”评比表彰宣传活动。健全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大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强化职业保障。推进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加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36条办法”精神,认真查找、整改“四风”突出问题。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发挥厅党委巡察(督察)组探头作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开展经常性、针对性、主动性的纪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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