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今年我省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及二次全会、省“两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秉持浙江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条例》和我省《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规精神,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深化统计制度方法和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统计监测分析和统计服务水平,为“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今年全省统计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是:
(一)强化统计部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最根本的要求,是统计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最重要的基础。全省统计局系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车俊书记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系列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和法规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统计部门在防范统计造假、提高数据质量上的主体责任。要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加强对源头数据的查询审核、评估和核查,抓好各专业统计数据生产,确保不生产虚假数据。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省局要加大案件直查力度,扩大对各市“双随机”检查的覆盖面,加强对市县执法检查情况的指导、督促和通报,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权威性。
(二)全面落实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统计体制改革。
要将中央和我省系列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加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积极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全省统计局系统要健全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问责制,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全员全程追溯责任制,把提高数据质量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员、每个岗位。根据统计业务流程,实现数据来源可查、修改可追、责任可究,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自觉性和责任心。各地要强化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抓紧组建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做好省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三)围绕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要站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谋划统计工作,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要充分认识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内涵,加快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和统计体系,完善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指标体系,修订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各地在统计分析中要淡化速度、规模,更加注重反映发展的质量、结构和效益,更加注重反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发展变化情况,全面展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反映和分析,进一步加强社会民生统计,做好社情民意重大专项调查,更加注重反映人民群众多样化美好生活需求,更加注重反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建设美丽中国、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改革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相关统计评价监测体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做好生态文明评价工作,加强能源“双控”监测预警分析。进一步拓展统计服务范围,开展数字经济、新经济指数等统计监测研究,做好改革开放40年成就统计宣传,认真做好营商环境调查等工作。
(四)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奋力推进统计改革创新。
进一步完善GDP统一核算,深化“三新”统计,完善新经济增加值核算,加强和改进金融产业统计监测。要全面落实省市两级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核算改革任务,做好“软投入”统计监测的复制推广工作。开展包括软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在内的“综合投资”测算分析,推进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改进统计数据采集方式和统计调查方法,大力推动大数据在统计调查中的应用,推进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加强统计人员教育培训,依托互联网不断扩大全社会统计教育培训的覆盖面,特别要加强对联网直报单位统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
(五)认真落实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
调整优化局队业务分工是国家统计局的决策部署,各级统计局系统必须自觉服从。目前,做好新调整的统计调查任务面临不小的困难和压力,需要大家积极主动,齐心协力,克难攻坚。各市及部分县(市、区)统计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和交接方案,加强与调查队沟通协调,明确交接内容和交接时间,做好调查任务、调查样本、调查资料、调查人员、网络平台等顺利交接,确保方案实施细则到位、工作人员机构调整到位、业务培训指导到位、数据资料交接到位、单位名录管理到位、业务经费保障到位、信息技术支持到位,确保各项调整的统计调查任务顺利平稳进行。
(六)全力以赴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等工作。
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是今年统计系统的重要任务。当前“四经普”准备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各地必须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落实普查经费,深入开展宣传动员,科学制定实施细则,针对性地开展普查试点,做好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搜集整理部门资料,建立并培训好普查队伍,认真开展单位清查,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要以“四经普”为契机,逐步推进三大普查基础工作的统一规范,摸清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开展统计调查从以法人单位为主向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的研究。抓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后续工作。深入解读农普资料,立足农村发展新面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民生活新变化进行开发研究。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和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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