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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5-30来源:省质监局字号:[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82月11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

今年全省质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秉持浙江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为主线,以“三强一制造”建设为抓手,以维护质量安全为底线,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开创质量工作新格局,打造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的质量优势。

  一、坚定不移推进改革

  1.以“最多跑一次”统领质监改革。进一步减权放权治权,深化减层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完善“互联网+标准化+政务服务”模式,加快完善“最多跑一次”标准体系,加快数据整合和共享应用,制定发布数据互联共享等重点领域标准。

  2.深入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研究制定试点第二阶段实施方案,建立改革试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构建标准化考核机制。评选首届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开展标准化经济贡献率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开展新《标准化法》宣贯,加快标准化地方法规、政策文件等修订完善,完成设区市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

  3.深入推进国家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健全省政府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制。对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改革工作,确定全省首批“认证认可+”试点项目。健全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建立失信惩戒、永久退出和终身禁入机制。

  4.深入推进国家生产许可证改革试点。深化“先证后核、当场许可”,全面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逐步实现“一证一号”,全面推行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一报告”。

  5.深入推进国家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试点。推广“保险+服务”电梯安全工作机制,探索实施集“保险、维保、监督”于一体的电梯“养老”综合保险,探索施行物联网线上检查维护和现场保养维护相结合的“按需维保”模式,探索延长电梯检验周期。

  二、深化推进“三强一制造”建设

  6.实施“标准领跑者凤凰行动”。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浙江标准”体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绿色发展标准体系、“最多跑一次”改革标准体系、政府治理标准体系。完善以标准化引领乡村振兴战略的机制和路径,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创新融合机制,强化生态环保标准化支撑,推进落实“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抓好传统产业标准化改造提升。加快标准制定,开展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革新标准实施机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500项以上,发布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标准20项以上。

  7.统筹实施质量提升大行动。实施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示范攻关、质量援助等服务,实施“品质电商”培育行动,推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等创建活动。建立工作落实评价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工作考核。瞄准国际先进标准, 强化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质量主体作用,加强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推动产品、服务、企业、产业、城市、区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全面提升。

  8.实施“品字标”企业培育计划。构建“品字标”品牌制度体系,将“品字标”品牌由制造业逐步拓展到农产、服务等领域,系统、整体、协同打造“品字标”公共区域品牌。开展精品培育工程,加大“品字标”宣传力度,加强“品字标”企业精准培育,“品字标”企业达到500家。通过产业投资基金启动运行“品字标浙江制造培育板”,首批入选企业不少于50家。推进“品字标丽水山耕”品牌建设。

  三、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作用前移

  9.构建“大检测”体系。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保持省、市、县质量基础设施的系统完整。创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示范区,实施高能级计量标准装置建设工程,抓好自贸区大宗商品公正计量和计量仲裁体系建设。加快包括政府部门、社会检测机构和高校、科研院所在内的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标准体系、合格评定体系、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10.加快“大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和国家、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公共平台建设,主动对接“之江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与质量基础设施国家队的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NQI项目研发,融入和支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

  11.完善“大服务”机制。继续打好以“开放实验室”为龙头的十项质监服务组合拳,打造质量服务综合体,助推“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建设。开展计量精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能源计量示范工程,开展工业计量标杆示范活动,积极参与“量子计量变革优先传递计划”,落实计量基标准提升工程。

  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12.深入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探索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和重大事故举一反三制等制度。启动建设全省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大力推进电梯应急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行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等信息化建设。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和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故。

  13.强化重要消费品安全监管。开展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行动,全面提升安全指标。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改革,加快改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深化推进“一次抽检、全省互认,一次失信、处处受限”等工作机制,继续开展“蓝剑”系列和“纤检保健康”专项执法行动,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设,深化区域电商产品集中执法,强化基层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深化开展民生等重点领域计量监管行动,切实做好收费停征后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不发生有重大负面影响的质量安全事件。

  14.构建质量共治格局。探索建立质量分级制度,探索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产品质量安全保险和质量保证金和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深化“凡民举、官必纠”工作机制,发挥政府实验室在质量治理中的作用。加强市场主体质量诚信建设,建立完善省内和长三角地区产品质量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总结推广温州、嘉兴行业协会试点成功经验,打造提升一批包括特种设备专业化组织在内的行业协会。强化基层“四个平台”建设,促进质监职能与基层治理平台的全面对接。

  五、完善体系化推进机制

  15.加强质量工作理论研究。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宏观、中观、微观上破题,深入研究宏观质量管理理论和质量优势等重大命题,明确质量发展的内涵和外延,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质量发展道路。

  16.改革和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推动省委、省政府尽快出台贯彻中发2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推动《省质量促进条例》《省电梯安全条例》《省缺陷产品召回办法》等立法工作和地方性法规修订进程,促进设区市地方质量安全立法工作。深化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

  17.构建质量工作新体系。坚持高标准引领、高质量支撑、高品质服务,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综合运用法治、制度、机制、基础保障等措施手段,进一步完善法律、行政、市场、技术、社会共同发力的“五位一体”质监监管新体系。

  18.健全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党委议质制度,加快完善质量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建立质量工作责任制和考核督察制度,强化市、县政府质量监管职责,加大质量工作考核结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中的权重。

  六、加强质监自身建设

  19.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四种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0.着力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1.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

  22.着力加强财力保障能力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加强资金管理,创新专项资金拨付方法,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探索建立清费减负浙江模式,完善全过程覆盖的收费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月度执行进度报送制度和约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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