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重点工作绩效目标
一、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十百千”工程建设。
1.新增农村文化礼堂3000个。
2.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十百千”工程建设,10个重点县完成70%以上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标。
3.持续开展送文化活动,全年计划送戏下乡不少于1万场次,送书下乡不少于100万册次,送讲座展览下乡不少于600场次,开展文化走亲活动不少于500场次。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推出更多精品力作。
4.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确保1个剧(节)目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奖。
5.精心做好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入选国家艺术基金10个。
6.开展第三批面向社会力量购买5个原创剧本。
三、举办重大主题文艺活动。
7.精心组织浙江省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优秀剧目展演。
四、深入实施《浙江省传统戏剧保护振兴计划》,加强曲艺项目的传承保护。
8.举办第二届中国浙江·全国曲艺传承交流展演系列活动。
9.组织5台以上优秀剧目参加2018浙江戏曲北京周演出。
10.组织10台以上剧目参加2018浙江省传统戏曲演出季演出。
五、加快建设之江文化中心,建成浙江自然博物园核心馆区、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
11.建成浙江自然博物园核心馆区、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
12.启动浙江省之江文化中心项目前期工作。
六、加强对外和对台港澳文化交流,讲好浙江故事
13.组织文艺团组赴美国、日本、法国等16个国家执行海外“欢乐春节”演出任务。
14.立足浙江地域特色文化和资源优势,实施“浙江文化节”品牌项目,赴“一带一路”国家或地区举办1次浙江文化节。
15.深化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与合作,完成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项目400个。
七、大力推进良渚古城遗址申遗工作,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申遗。
16.全面完成良渚古城遗址环境整治及遗址保护展示,迎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委派的国际专家来良渚现场考察。
17.根据国家文物局“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安排,继续深入挖掘整理“海丝”申遗点价值。
八、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大力推动传统工艺振兴。
18.举办第2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级论坛。
19.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举办“非遗传承人对话”系列活动,评定传统工艺振兴目录30项。
九、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20.推动全省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制定实施《浙江省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
21.推动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认定15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十、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监管。
22.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省文化市场监管“对标亮剑”行动,全省实施3次网络文化集中远程执法活动
23.组织开展全省“文化市场安全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