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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11来源: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字号:[ ]

201741日,中国第三批自贸试验区挂牌,吹响了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号角,也打开了大国开放的新局,而浙江自贸试验区将三个自贸片区全部放在了舟山——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群岛新区,其战略定位是建成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先导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为了解挂牌一年来浙江自贸区发展有关情况,20184月,国家统计局舟山调查队开展了专题走访调研,结果显示,一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坚持发挥其区位和资源优势,围绕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贸易便利化,积极探索实践推进改革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政策支持力度不足、体制机制创新受限、区域发展短板明显等突出问题,亟须予以破解。

一、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举措和成果

(一)制度创新敢为人先。

1.积极复制推广探索改革创新经验。一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对前两批自贸试验区123项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已复制推广119项,其中在全国范围和海关特殊监管区推广的111项全部复制,在北京、福建、广东等特定省市和部分符合条件地区推广的12项已有8项复制。同时,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通关监管模式、推动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等方面探索形成制度创新成果和创新案例40项,其中属于全国首创的有20项,50%的首创率远超其他第三批自贸试验区。比如,创新突破同商品编码下保税油品混兑制度,每吨保税油成本降低5美元;首创保税燃料油跨关区直供模式,节省供油企业二次中转成本;实行化妆品“空检地放”模式,缩短检验检疫时间75%以上,实现货物“当日查、当日放”等等。

2.稳步推进金融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一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持续创新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积极拓展金融服务功能。加快各类金融机构集聚,截止3月底,自贸区拥有金融机构122家,其中持牌金融机构67家,实现营业收入22.73亿元。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业,截止3月底,自贸区拥有融资租赁企业71家,实现营业收入4.35亿元。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从个人经常项拓展到包括收益与经常转移(雇员报酬、社会福利、赡家款等)全口径,探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和润集团还完成了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政策试点信息报备。截止3月底,自贸区实现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39.65亿元,其中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结算金额1.71亿元。

3.加快完善法治服务保障体系。一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出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并于201811日正式实施,成为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中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设立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贸试验区法庭,以及宁波海事法院自贸试验区海事法庭,专门管辖与自贸试验区相关联的商事纠纷与海事纠纷。设立舟山市检察院自贸试验区检察部,依法办理走私及自贸试验区范围内涉金融、税收、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设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舟山办事处,为自贸试验区内的海事纠纷提供多元化、便捷化的解决途径。

(二)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1.商事登记实现“最多跑一次”全覆盖。一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建立了商事登记“1+N”综合受理服务体系,出台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创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记”“证照联办”等举措,试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进一步简便初创企业市场准入。推广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公布“全城通办”事项286项,在全省率先实现外资备案无差异跨区域就近就便办理,外资企业设立流程更加优化。调查显示,商事登记在“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引下,纸质材料减少90%以上,平均办理时限从20多个工作日缩减到3个工作日以内。

2.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便利化。一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用,提前实现四个百分百(100%应用平台、100%网上申报、100%系统打通、100%网上审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中介服务环节从59个缩减至35个,全流程时限缩短至48个工作日。启动实施企业投资“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试点,创新“负面清单+信用承诺+联合监管”的承诺制方式,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时限从90个自然日缩减到50个自然日。

3.招商引资取得新进展。一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把招商引资作为重要抓手,努力扩大国内外影响力。成功举办首届世界油商大会,吸引了来自42个国家和地区的500余位嘉宾参会,现场签约20个重大项目,协议涉及总金额573.7亿元,协议利用外资48亿美元。制定出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暂行办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产业培育和扶持暂行办法》等系列招商引资政策,开展多层次招商推介活动,进一步打响了油品全产业链发展特色品牌。截止3月底,浙江自贸试验区新增注册企业5282家,平均每天15家,注册资本总额2495.32亿元;其中油品企业1124家,注册资本810.53亿元。企业平均注册资本大幅领先第三批自贸试验区。新增外资企业93家,合同利用外资15.4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16亿美元。

(三)产业发展如火如荼。

1.全力聚焦油品全产业链建设。一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根据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以油品全产业链发展为核心,加快推进“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建设。

一是大力发展油品贸易。积极打造以原油、成品油、保税燃料油现货交易为重点的国际油品交易中心建设,加快国内外油品贸易企业集聚,注册资本110亿元的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落户自贸试验区,首家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企业注册成立。调查显示,2017年浙江自贸试验区实现油品贸易额近700亿元,成品油贸易交易突破1000万吨。截止3月底,自贸区完成保税燃料油交易405.86万吨,天然气交易202.07万吨。

二是做强做精保税油加注。加快推进以保税燃料油加注为切入点的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全力突破国际船舶保税燃料油供应体制机制障碍,制定出台浙江自贸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供应业务操作规范,先后向5家企业颁发保税油经营资质,探索突破保税油跨关区、跨港区直供,创新一船多供、先供后报监管模式,成立保税油调度服务中心,对燃供企业及其代理单位开展24小时服务。大力推进区域中心加油港建设,成功引进中石化船用油全球总部、中长燃华东总部、中油泰富总部,2017年实现保税油结算量480万吨,占全国保税油供应量的45%左右。挂牌一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保税油供应突破200万吨,其中直供量198.7万吨,跨关区供油63.1万吨;保税油调拨量572.5万吨。

三是全面推进石化基地建设。以环杭州湾石化产业集群为引领的国际石化基地建设全面铺开,总投资1730亿元。目前,基地总体发展规划及环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调整等全部完成并顺利获批,浙石化一期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及海水淡化厂、污水处理厂等9个配套公用工程加快推进,已累计完成投资502亿元,并计划于2018年底建成投产。同时,成功引进乙烯副产品(C5C9)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一期投资32亿元。

四是顺利推进油品储运项目。全力助推以石油商业储备为核心的国际油品储运基地建设,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目前已完成黄泽山项目一期151万方储罐主体工程建设,二期104万方项目正在加快推进,750万方地下洞库项目和北部650亩围垦工程顺利启动,双子山一期围垦项目正式开工。全力推进LNG产业发展,新奥LNG项目一期计划于6月底运营投产。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奥LNG项目一期共投资77亿元,年接卸能力达300万吨。

五是积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以油品全产业链为核心,加快打造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加强对外合作,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快在产品创新和上市、交割仓库建设、市场体系建设、市场培训和产业服务、信息交流、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积极通过做大油品等大宗商品贸易交易,逐步探索人民币计价结算。

2.加快推进舟山航空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航空制造、维修、研发设计及配套产业,着力打造国际航空产业园。美国波音公司首个海外工厂——波音737完工和交付中心自2017511日开工以来,施工设计、工程建设全面推进,主体工程整体形象和轮廓已经呈现,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6.6亿元,2018年底将正式交付第一架飞机,未来达到年交付100架飞机能力。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空港分区获批并顺利封关验收,普陀山机场口岸开放正式获国务院批准。积极开展飞机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研究,加快推进园区通航产业招商,引进APA公司FBO项目。

3.深入谋划农产品贸易。结合中澳现代产业园、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和国际粮油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深入谋划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建设。中澳现代产业园澳牛进境加工项目已全面启动,2018年底建成投产;国家远洋渔业基地“中国鱿鱼交易中心”挂牌运行,舟山国际远洋水产品贸易中心挂牌成立,有力推进远洋水产品加工贸易产业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4.探索开展铁矿石贸易。加快建设亚太铁矿石分销中心,加强与巴西淡水河谷的战略合作,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40万吨大型矿船实现常态化靠泊,码头接卸、中转、分拨能力进一步提升,成为长江以南地区最大的混配矿基地。调查显示,挂牌以来,鼠浪湖配矿加工贸易突破700万吨;截止3月底,完成铁矿石吞吐量3574.92万吨。创新马迹山港口岸管理模式,实施直卸直装、无纸化通关、无人机应用、两港分卸检验检疫数据共享等创新举措,通关效率全面提升。调查显示,挂牌以来,马迹山进口各类铁矿石约3000万吨;截止3月底,完成铁矿石吞吐量6329.12万吨。

二、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政策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浙江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以来,在商事制度、保税油加注、口岸监管等领域进行了大量探索,但推进不够全面深入。首先是多个国家主管部门“把关”,不可避免会出现认识不统一、改革不同步、政策“碎片化”等问题,导致改革整体进度、协调联动、复制推广乃至最终落地等各方面都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部门各种规章设置的前置条件苛刻,有些还相互矛盾、冲突,导致隐性准入门槛过高、审批环节多、行业保护主义壁垒等。其次是相关政策限制使改革创新之路步履维艰,如当前国家对现货交易市场开展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作出的明确禁止规定,大大限制了浙江自贸试验区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交易发展。此外,部分改革任务因缺少实施细则而无法落地,部分创新试点政策持续性跟进不够等等。

(二)体制机制创新有待进一步提升。

浙江自贸试验区范围由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海洋局四部委联合审核验收并由国务院正式批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规划要求,区内岸线、海域、海岛使用应视作已获得国家相关部委原则同意,但是目前在建的国际石化基地、国际油品储运基地等重大项目作为浙江自贸试验区打造油品全产业链的重要基础设施,在海域海岛使用申报过程中,仍然要按照常规的审批程序逐条、逐项、逐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还要受限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严管严控规定,审批时间太长,导致部分项目推进艰难,严重制约了自贸试验区油品全产业链发展。

(三)区域发展短板有待进一步加长。

一直以来舟山经济总量较小,在战略要素保障、集疏运体系、人才供给、城市品质等诸多方面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瓶颈制约。如金融类项目招商政策对于产业集聚的支撑力度不够,尤其是与天津、上海、广州等融资租赁产业发达地区的扶持政策相比,缺乏足够竞争力。尽管当前是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大背景下,但由于地方财税扶持力度不济,又无法享受省级财政政策,使得以融资租赁为代表的金融类企业招引存在难度。另外在人才供给上,一方面缺少懂得国际业务规则的商务、管理、技术等高层次紧缺人才,另一方面部分干部的思想行动、能力水平、知识储备与自贸试验区发展的高标准、严要求不相适应,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魄力不足。

三、加快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积极争取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在市场准入上,争取试点取消油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部门规章(除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外)设定的一切前置申请条件,进一步降低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投资的隐性准入门槛,增强浙江自贸试验区参与国际油品市场竞争的改革自主权。在项目审批上,希望国家有关部委下放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相关深水岸线使用、海域使用和无居民海岛利用等审批权限或建立高效便捷的审批通道;对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浙江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审批速度,提振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投资信心。在税收制度上,争取自贸试验区内的油品离岸贸易探索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创新,而其他符合条件的油品储存、中转、加工、贸易企业试行单一税制;在口岸监管上,建议在浙江自贸试验区试点开展口岸通关一体化管理,并赋予海关、国检、边检、海事等口岸单位省级相关事权;在金融管理上,争取试点建立一套专门服务于油品等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交易的账户体系,实现特定贸易背景下资金自由结算、划转和兑换。

(二)想方设法引进人才、留住人才。

切合浙江自贸试验区总体发展战略,有针对性地引进高素质人才,通过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等措施,吸引大量外资企业、外籍人士、海外高端技术人才落户,尤其是石油化工、航空产业、大宗商品交易、国际金融、招商引资、海洋生物、港航物流等领域,并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和晋升机制。依托浙江自贸试验区这个平台积极探索创新人才机制,引进更多全球资源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为人才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鼓励企业不断调整管理模式,强化培训,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晋升空间,培养人才、留住人才。

(三)扩大制度创新成效。

坚持“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围绕投资、贸易、税收、金融、监管、通关等不同领域和油品贸易、临港制造、航运服务、健康旅游、金融服务等产业发展,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查找短板弱项,发挥改革开放引领示范作用,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和探索实践,形成更多高质量的制度创新成果和创新案例,特别是在上报国家部门的基础上,率先推动一批改革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努力走在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前列。同时,从浙江实际出发,继续加大创新优化力度,努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内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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