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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心 服务民生 我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发布时间:2018-07-12来源:浙江日报字号:[ ]

  日前,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并将正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最多跑一次”这张浙江“金名片”,将在法规护航下更加闪亮。

  法治建设,立法先行。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不断提高立法的精准化精细化精干化水平,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今年7月28日,对桐庐来说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去年这一天,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为一个县的一项工作出台“决定”,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县域探索搭建起法律绿色通道。

  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出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河长制规定等一批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地方性法规;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等省政府规章,保障了重大改革向纵深推进。与此同时,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省政府规章,显示了立法的民生温度。

  “聚焦省委中心工作,服务民生福祉,及时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真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精准引领和推动我省改革发展,这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使命。”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

  浙江是全国较早实现所有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省份,2015年3月至今年5月底,全省有94件设区市法规获批。如何更进一步?省人大常委会近期出台指导意见,推进设区市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依法立法水平。

  广场舞音乐太响怎么办?乱停车行为如何制止?上月,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就《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市人大代表、执法部门代表、公共场所代表和公众代表等纷纷提出意见建议,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回应。

  立法质量是立法的生命线。我省不断健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公众参与、专家参与等机制,在全国率先推出省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制度,目前有100余名代表直接深度参与相关法规立法工作。省法制办针对每件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前评估,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立法项目,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意见,还有针对性地选择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听证。

  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去年,我省将“经省政府同意”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审查范围,共审查省级部门和设区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971件,纠正68件;围绕服务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及“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相关法规规章和文件专项清理,全省共清理与改革要求不相符的法规57件、规章79件、规范性文件5747件。2013年以来,我省先后修改法规75件,废止法规11件,有力推进简政放权,提升了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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