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质监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质监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提高质监系统公信力,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着力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法治质监建设深化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各级质监部门要积极实行重大政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牵头单位:省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局各处室,各市局)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各级质监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牵头单位:省局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市局)强化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推进质量监测和抽检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相关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推进“三随机”抽查公开,推动抽查目录公开征集、检验机构公开招标、检验依据公开查询、抽查结果公开发布、后处理情况公开公告;推进质监执法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质监部门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责任单位:各市局,省局监督处、稽查总队、纤检局、信息中心)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牵头单位:省局办公室;责任单位:省局各处室)
(二)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信息公开,按照“八统一”要求,推进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实现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办理进度查询和结果公开。(牵头单位:省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信息中心;责任单位:省局各相关业务主管处,各市局)推动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内容全面上网公开。(牵头单位:省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业务主管处,各市局)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构运行经费等情况;加强收费信息公开,公开经营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公众监督。(牵头单位:省局计划财务处;责任单位:各市局、省局各直属单位)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推动推荐性国家标准全文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省局各处室,各市局)推进质监政策公开,及时公布“三强一制造”、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双创”等方面的重要政策,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责任单位:省局各处室,各市局)推进重点任务执行公开,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进一步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并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牵头单位:省局办公室;责任单位:省局各处室,信息中心)
(三)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品字标”企业培育等重点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制定政策时,同步考虑和安排政策解读工作,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同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牵头单位:省局办公室;责任单位:省局各业务主管处室)各级质监部门要积极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责任单位:各市局,省局各业务主管处室)
(四)加强舆情回应。深入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涉质监苗头性舆情,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根据国家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应急预案及相关文件确定),各级质监部门要快速反映、及时发声,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各市局,省局办公室、各相关业务主管处室)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牵头单位:省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市局,各相关业务主管处室)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深入推进“互联网+标准化+政务服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bet5365.net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2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布全省统一的质监政务服务事项,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要以“一次不跑,事事办好”为目标,深化减层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完善“互联网+标准化+政务服务”模式,加快完善“最多跑一次”标准体系,加快数据整合和共享应用,制定发布数据互联共享等重点领域标准,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覆盖所有质监公共服务事项。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牵头单位:省局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市局,各相关业务主管处室)
(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公开审批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和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责任单位:各市局,各相关业务主管处室)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七)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bet5365.net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5号),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各级质监部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网站内容建设,整合网站信息资源,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责任单位:各市局,省局办公室、各相关业务主管处)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建立健全省(市)局官方网站为主体的权威质监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增强信息传播效果。(牵头单位:省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市局,信息中心)完善行政管理信息应用平台中政务公开相关功能,研究构建质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积极推进各单位办公系统政务公开相关功能建设。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牵头部门:省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市局,信息中心)
(八)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浙江质监”和“浙江制造”微信公众号等重要平台建设管理,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责任单位:各市局,省局办公室、信息中心)
(九)加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工作。认真落实《bet5365.net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落实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要求,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加强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对产品质量合理诉求,积极开展在线访谈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稽查总队、省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市局,省局各处室)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市局,省局各处室)
(十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质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并提供目录下载、检索等功能。编制主动公开目录说明,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牵头单位:省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市局,省局各处室)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并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责任单位:各市局,省局各处室)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事项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内容,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省局办公室;责任单位:省局直属各单位)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牵头单位:省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市局,省局各处室,稽查总队、纤检局)
(十二)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培训和考核工作。加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牵头单位:省局办公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市局,省局各处室)把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省局将定期开展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对社会关切不回应、重要信息不发布、舆论引导不规范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牵头单位:省局办公室、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