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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取得良好成效
发布时间:2018-07-03来源:浙江日报字号:[ ]

  日前,记者从省政府信息公开办获悉,自去年5月入选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试点以来,我省7个试点县(市、区)已取得良好成效。

  政务公开是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各试点单位和有关部门积极运用“最多跑一次”改革蕴含的理念、方法和作风,推动政务公开、撬动权力运行机制改革,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创新了“阳光审批”“阳光征收”“阳光交易”“阳光扶贫”“阳光改造”等一批特色做法,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

  宁波市江北区把学生家长关心的信息放到区校务公开平台,包括教学信息、校园安全、学生管理等15大类,根据学生就读学校对家长进行“点对点”精准公开。这是江北区以百姓视角提供个性定制的政务公开模式之一。当地坚持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共梳理告知类事项384项、审批许可类事项281项,基本实现公开事项、审批事项清单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按企业、被征收人、办事群众个人等视角“集成公开”,对公开内容重新整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与此同时,温州市瓯海区开发“政务服务全流程查询系统”,群众只要扫一扫二维码,就可实时掌握办理状态,就像淘宝购物一样便捷。义乌市开发“义网通办”系统,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一网受理、一次办成。临海市在全国首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流程信息公开地方标准,主动、规范、点对点精准推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实现交易信息当天网上推送、当天办结发布。江山市建立“速递寒门”一站式服务平台,开设“关爱感恩社会”模块,在扶“志”和扶“智”上帮扶低收入农户。嘉善县推行政务服务“无差别全科受理”。杭州市拱墅区实行校园“阳光食堂”管理……

  据悉,今年7月底前,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将完成验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和规范。其中,“公众满意度”将成为一项重要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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