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省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对350份省管干部的“廉政档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这些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实时更新。而这些档案的建立,与执纪监督部门角色的转变密不可分。
我省着力探索创新机制,按照中央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要求,在全国率先试点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省纪委省监委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的核心职责,变为把握联系地区单位政治生态,重点工作成为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再“办案”后,如何解决监督检查实效的问题,成为摆在他们面前的一大挑战。
为尽快把握被联系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执纪监督部门通过实地调研、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全面地对联系地区和部门进行“政治体检”。
许多“自选动作”被大胆试用、小心探索:今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先后参加了21家派驻机构驻在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收集所有(72家)联系单位民主生活会报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整改报告等;第三、第四纪检监察室采取“面试”形式,由各省属高校、企业纪委书记逐个向省纪委省监委分管领导和室负责人“应考”;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不仅“主动出击”,到联系市和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还“出其不意”开展抽查核实;第七纪检监察室将监督触角向区县延伸,分批前往部分县(市、区)开展专项监督调研……从海量信息中挖掘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线索,形成政治生态分析评估报告。
一系列专项执纪监督检查同步运用。近日,省纪委省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与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对浙江海洋大学等5所高校开展了专项执纪监督检查。
这是改革后监督检查部门探索开展的一种全新监督模式——相较于5年一度的常规巡视,专项执纪监督检查偏向于“短平快”,围绕某一阶段的某一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发现和查处一批问题,形成专门检查评估情况报告,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更大效果。
虽然组成人员不多,持续时间不长,但具体工作讲求细实。“问卷调查、谈话、查账、随机访谈、开会汇总……加班加点是常态。”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前不久,他们联合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一个月内对12家省属企业及外派监事会开展专项执纪监督检查,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发至省国资委党委和相关单位。
“对省属企业的震动很大,暴露出一些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非常不应该。”省国资委党委负责人说。为切实落实整改,省国资委党委随即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专项执纪监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问题形成整改方案。同时约谈相关企业党委、纪委书记,督促他们切实负起“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就要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情况通报、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抓早抓小,实现红脸出汗的目的。”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最近,因函询回复与外围线索核查存在较大出入,省纪委省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对一名省管干部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在七室负责人看来,发现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存在苗头性问题,但尚未达到应受纪律处分程度的,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可以督促相关党组织或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
为确保谈话函询工作真正起到警示警醒效果,我省执纪监督部门还加强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综合分析研判,着力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分类处置。
据统计,今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着力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全省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8095人次,同比增长34.7%,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0.3%、19.3%、4.9%和5.5%,真正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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