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28国道龙泉住龙至庆元竹口段改建工程(龙泉段)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下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住龙镇,顺接227省道连接线,穿过溪源田村后向南布线,经过上垟镇,与322国道平交后下穿龙浦高速;而后线位经过五都楼及供建村向南布线并穿过小黄南村,随后线位向南偏移,经过上源村后到达终点与528国道庆元段顺接,终点位于龙泉市与庆元县县界处,路线全长约65.47km(含小梅连接线13.98km)。本项目主线及连接线总投资约33.6亿元。
本次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1标段:具体为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协助办理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等。
编制周期初步计划安排:签订合同后9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咨询(公路工程)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2018年07月06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lq.lssggzy.com)上发布并供下载呢。
4.2 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交易席位费240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4.3 投标保证金和交易席位费以电汇或转帐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
帐 号:2010 0001 5301 603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请各投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218.108.28.34/zjwz/)、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lq.lssggzy.com)、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lq.lss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不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龙泉市广济街91号
电 话:0578-7763595
传 真:0578-7763595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延安南路9号吴山名楼4010室
电 话:0571-87023067
传 真:0571-87323181
联系人:马先生
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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